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伊斯兰刑事法有多可怕?


“有什么好怕的?好像怕鬼那样。。。人们怕伊斯兰刑事法好像怕鬼那样!但是当问他们什么是伊斯兰刑事法时,他们却表示不知道!”

吉兰丹州务大臣兼伊斯兰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日前在出席一项开斋节活动时回应伊斯兰刑事法时发表如斯言论。

伊斯兰教党自成立以来,从来没有否认过其最终目标乃在马来西亚成立伊斯兰教国;民联即使要执政中央,伊斯兰教党就不会实施伊斯兰刑事法,乃是许多支持民联和投选伊斯兰教党候选人的选民一厢情愿的想法。

许多人确实不了解什么是伊斯兰刑事法。国阵联盟的成员党特别是马华公会和民政党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将伊斯兰刑事法好好的解剖和分析让国人明了该刑事法的利与弊!伊斯兰教党于 1993 年已经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吉兰丹 1993 年伊斯兰刑事法 II Enakmen Jenayah Syariah II Kelantan 1993 )。吉兰丹以伊斯兰教党为首的州政府 至今没有实行该刑事法,乃因为当时掌权的前首相敦马哈迪以联邦宪法的精神否决吉兰丹的要求所致。

吉兰丹州 1993 年伊斯兰刑事法拥有72 条文与及 5 项附加律法;它分为 6 大主要范畴,主要的有各类刑事犯罪、宣誓、供证、刑法与及审判方式。

在该刑事法之下,凡犯饮酒罪者,无论饮用数量的多寡,将要接受至少 40 至最多 80 下的鞭刑。 凡犯盗窃者,第一次犯此罪者砍右手,重犯者则砍截左脚;故此,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也被人们称为“截肢法”!断肢后身躯残缺的受刑者将一生背负着曾犯错的珈锁,生不如死!

凡在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犯通奸罪者则分为两种;那些未婚通奸者将受刑罚鞭打 100 下。至于那些已婚通奸者则将会被判让众人以石头击死。诬赖他人通奸者则会被判接受 80 下鞭刑。那些涉及以宗教叛国及掌权者则判处死刑。犯叛教罪而拒绝回心转意归顺者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如果聂阿兹问我国非穆斯林社群怕什么?我相信,许多人会回答他说,“我们怕伊斯兰刑事法!我们更怕伊斯兰教党!”





10 則留言:

  1. 大哥

    聽起來好可怕,更怕的是有飲習慣酒及通姦的回教徒!

    如果買萬字多多被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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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讲如果我们的国家实行伊斯兰宪法,我们not muslim 会不会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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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伊斯蘭法的重點是 (1)叛教者死。這是保証伊斯蘭教徒,只增無減,終而一統地球的霸業,得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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