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在2011年公开招标海底隧道计划时, 订下投标公司至少需要符合缴足资本3亿8千100万令吉的条件, 那么有资格参与竞标的公司就必须有缴足限定的最低资本, 受过会计学术训练的林冠英,没有理由不会分辨什么是缴足资本, 什么是竞标公司的股东缴足资本?难道, 睁着眼睛说瞎话才是林冠英的“学术”专长?
林冠英被国阵指责在衔接北海与槟岛的海底隧道工程招标过程中颁发 估值63亿令吉工程计划给一家缴足资本只有2令吉的公司时, 将获标公司与该公司股东的缴足资本鱼目混珠,指鹿为马。
该获标的2令吉公司在建造海底隧道和4条岛内大道竣工之后, 将获得槟州政府一副面积110英亩的填海土地,与及获取为期30 年的隧道收费。
林冠英强头倔脑、拒谏饰非是其个人特性。他不理青红皂白, 凡事强拗,以图蒙骗过关。他死不承认, 槟州民联政府颁发海底隧道工程在招标至颁发的过程, 确实有严重的遗漏和缺陷,令人难以信服。
身为槟州首席部长的林冠英不能够一味以他人来当作挡箭牌。 更不能够有事就利用州政府单位来成为盾牌, 没事就是首席部长的个人“英明领导”!
熟悉政府部门操作的人会知道,即使再完美的竞标程序, 都敌不过掌权人的“一锤定音”。 槟州民联政府为时一年多的公开招标程序, 州秘书及州财政司遴选出最后获得工程的公司, 一贯上少不了首长的“参与”和“决策”。 许多政府部门所谓的竞标程序只是条例规定和向民众证明“诚信”的 一种过程。
林冠英向来批评国阵所领导的政府机构,在欠缺透明度、 公平和廉正的招标程序下颁发工程于一些经济背景不强, 缴足资本只有马币2令吉的公司。这种现象,让许多政府工程转手, 一夜间致富了许多朋党。
如今,他在第13届全国大选前夕“铤而走险”, 让人不得不质疑其背后真正的动机。有人说, 民联主导的槟州政府通过颁发相关工程, 让行动党获得丰厚的政治捐款, 一举解决了庞大的选举竞选基金和经费。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缴足资本只有2令吉的公司,就只有2令吉, 没有人可以狡辩。林冠英辩称该2令吉公司只是为竞标工程而设立的 特别工程驱动公司(Special Project Vehicle),敌对党应该提及的是组成SPV的4家幕后资金 雄厚的财团公司,而不应该针对SPV。 他本身却将不符合竞标条规,没有规定最低缴足资本的SPV公司与 SPV的股东混为一谈,图混淆视听!
人民不会对原本预料耗资80亿成本,却在竞标后仅需63亿完成而 感到兴趣;他们也难以被两家中国有名的公司, 即兴建北京奥运鸟巢的北京城建公司, 与及兴建青藏铁路的中国铁建股份公司被提及而被蒙蔽。 因为预测的建造成本可以提高价格和“虚构”, 尚且两家中资公司也非直接注资。
在槟城第二大桥还没有竣工, 槟州政府还没有机会评估该大桥在通车后, 对周边环境和交通系统所带来的影响之前,仓促进行海底隧道计划, 肯定会带来无可袮补、后患无穷的后遗症。第一, 槟岛人民必须付费使用隧道;第二, 挖掘和加深海床将影响渔民生计及海洋环境;第三, 岛外车辆迅速涌入槟岛的交通量使道路不能够负荷, 并足以瘫痪岛上交通;第四,林冠英违背民情与承诺, 不但只没有废除大桥的过路费,反之承建收费海底隧道。
如果林冠英真的为了槟州子民谋福利, 他应该先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并事先在岛上兴建完善的交通系统, 确保交通的流畅,才探讨是否需要另一条衔接半岛的海底隧道。
在槟州政府还没有对相关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取得报告之前, 就急不及待的赶在全国大选之前招标和赛选工程获益公司, 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林冠英不可以忘记,他今天的所作所为, 是行动党向来反对和抨击的所谓“劣行”!难道,这表示, 国阵政府的做法向来并没有问题,一切只是民联 行动党对国阵的抹黑和诬蔑?
(真相网)11032013
- 2令吉公司获63亿工程
林冠英重复私相关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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