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转角遇到猪


图片来源:星洲日报
立陶宛共和国涂鸦画家恩尼斯 “Ernest Zacharevic”在其面子书专页对本身“转角遇到匪”得意之作遭到本地青年画家“锦上添花”,在匪徒身后加上了乐高警察,感到愤愤不平,并留言指责“现在这是真正的破坏公物!马来西亚在消遣我方面从来没有失败过!”。

我相信,许多马来西亚人皆不懂得立陶宛这个小国的地理位置,更不知道该国的文化、人口和种族结构。一位涂鸦画家之所以能够一夜成名,全拜马来西亚槟城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对他的涂鸦作品有“情有独钟”和异常“仰慕”,任由一位外国人在槟岛涂鸦和合法地破坏公物。

立陶宛共和国位于东北欧,是一个历史古国,于199196日正式脱离苏联独立。其人口3百万,立陶宛族人占84.2%,波兰族人占6.6%,俄罗斯族人占5.8%,而白俄罗斯族人占1.2%。主要的宗教为罗马天主教,根据WIKIPEDIA的资料显示,立陶宛是全世界自杀率最高的国家。

恩尼斯可能得到林冠英的特别宠幸,以为自己可以横行他州,任意涂鸦。他却可能不知道,在我国在公共场所和墙壁涂鸦,是犯法的行为。柔佛州政府不应该对恩尼斯的行为,给予特殊待遇,或持双重标准。如果国人不能够任意涂鸦,外国人也一样,才能够公正持平的执行地方政府法令,保持法律的公正与一贯平等性。

当这几位青年画家将所添加的乐高警察上载面书时,遭到许多国人的抨击。他们出以对恩尼斯的“厚爱”,对反对和销毁此壁画的州政府诸多批评,可以理解;然而,对于爱国,为了保护国家形象,添加“乐高警察”增加正能量的青年艺术家的种种谴责,却似乎有点过火了。

恩尼斯自我膨胀,他的画作就是“公物”,本地画家在其作品旁添加一位“乐高警察”就是“破坏”,何以一位外国人在我国会有唯我独尊的“鸟”意气?他因为在槟城的几幅涂鸦再度引起世人的注目,一直消费马来西亚,却反过来指责马来西亚在消费他方面从来没有失败过!

支持恩尼斯的人没有错,为了支持恩尼斯,而棒打自己人的国人似乎已经不分是非曲直、不分青红皂白,脑袋出了问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