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人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尽管人们在网络媒体上展示再多的“NO
HUDUD”掌心,伊斯兰党依旧铁了心肠,在3月18日的今天,坚决地寻求通过伊斯兰刑事法。而其民联盟党,民主行动党继续扮演双面人的角色,在民联巨头会议时没有反对,在民联体制外却“斩钉截铁”的喧哗呐喊“反对”。
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曾经在国会为伊党“仗义执言”,在获得其已逝世长老聂阿兹的书面赞扬而喜出望外;陆氏也曾经大言不惭的说过,“只要不偷不抢,怕什么伊斯兰刑事法?”怎么今天他又会以另一张嘴脸,在华社面前当起急先锋来?
我们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并非反对伊斯兰教。我们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并非一朝一夕。我们反对伊斯兰刑事法,不会随着时势而改变。因为实施伊斯兰刑事法,不单只会对多元种族人民带来许多不平等、不公平和偏差,它也将会影响非穆斯林在这个国家的生活习俗。
简单来说,一位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结伙偷窃,穆斯林在伊斯兰刑事法下的惩罚是砍手,非穆斯林则可能坐牢了事。在这种情况之下,那来公平公正?我们远的不说,就以非穆斯林改教争夺儿女抚养权事件,在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就有两种不同的法律诠释,警方夹在中间无可适从,执行庭令的例子,让人多么的担忧。
去年,马青总团长张盛闻曾经放话当伊党要在国会提呈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时,包围国会阻止伊党国会议员出席国会。当今,马青总团和吉兰丹州马青怎么静若寒蝉呢?
我们展示“NO HUDUD”的同时,应该探讨为何伊党能够凭着国会的21位国会议员,横行无忌,完全不理会非穆斯林社会的反对声音?追根究底,全因为我们在行动党、公正党为伊党涂脂抹粉和误导的情况下,在2013年的505大选,投票支持伊党候选人的原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