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为何总爱强词夺理?》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王赛芝越俎代庖为国家电影发展局就不愿给予阿牛陈庆祥所执导的初恋红豆冰20%娱乐税回扣一事,把回扣有关税务的责任推卸给州政府,有强词夺理之嫌!虽然,王赛芝曾任新闻通讯及文化部副部长一职,却不应该在搞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做应声虫,代他人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人民要看到的是,中文电影制片人能够获得政府对其他本地制作人一般的平等待遇!

国家电影发展局的公关说,许多州政府以2003年开始停止缴交娱乐税给该局。(请参阅20101127日,星洲日报,国内,第11版)而由中央政府通过特别财政预算开支的每年5百至后来的1千万回扣基金,乃第9大马发展计划于2005年开始至2010年尾,为期5年,为鼓励国内电影制作所给予的特别奖挹。(这点就可以证明州政府缴不缴交20%娱乐税与回扣基金无关!)

国家电影发展局不能够厚此薄彼,或只给某些电影制作商作出回扣退款。我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不是所有马来语(国语)制片人都是由马来同胞所拥有,全体电影制作人包括本地中文影片制作人都应该获得回扣,而不是一小撮制片人而已。

既然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汀确认,只要有关电影由马来西亚人制作、拍摄和配有国语字幕,就是受承认的本地电影,中文电影制作人就有权力追讨所应得的回扣!

这个特别基金的钱是马来西亚纳税人所缴交的血汗钱,每一位国产电影制作人都应该获得平等的待遇。不能够说,政府发放的基金用完了,没有钱给你作为娱乐税的回扣。除非,政府能够一视同仁,2010年的本地制作电影一概不能获得回扣奖励。

该回扣基金的成立,原意只是为了奖励本地电影制作人,以促进国产电影的发展。州政府有没有将20%的娱乐税呈交国家电影发展局是两码子的事!

预算超支了,基金没有钱了,可以向中央政府要求补给。政治人物硬将责任推卸给各州政府或民联州属并不是负责任的做法。通过捏造子虚乌有的借口,趁机想打击民联州政府的做法,我不苟同。身为政治人物还是脚踏实地的为民请命,最终会得来掌声雷动!毕竟,强词夺理的时代,属于国阵强大的时代,人民已经过308的洗礼,懂得分辨是非曲直了!

20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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